車禍脊椎與椎間盤的慰撫金行情

脊椎傷勢的爭議核心在「是不是車禍造成的」。椎間盤突出、脊椎狹窄在中高齡族群本來就有一定比例,保險公司與對方常主張屬於退化性病變。實務上法院會看事故前後的影像對照、症狀出現的時序,以及醫師對因果關係的意見。壓迫性骨折與爆裂性骨折因為有明確影像,爭議相對小。

本頁共分析 16 件脊椎與椎間盤判決:中位數 300,000 元,常見區間(中間 50%)為 100,000 至 500,000 元,最低 30,000 元、最高 3,000,000 元。較全站中位數 110,000 元高 173%。

這類案件中,法院准許的慰撫金佔請求金額的中位比例為 40%。看過失比例如何影響金額

金額分佈

項目金額(元)
最低30,000
第一四分位(Q1)100,000
中位數300,000
第三四分位(Q3)500,000
最高3,000,000

金額較高的判決(附案號可查證)

法院案號傷勢准許慰撫金
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3年度桃簡字第1982號第二腰椎不穩定爆裂閉鎖性骨折、急性呼吸衰竭等3,000,000 元
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重訴字第6號骨盆骨折、膀胱破裂、薦椎神經損傷等2,000,000 元
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3年度雄簡字第1377號頸椎第4至7節椎間盤突出脊髓損傷700,000 元
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4年度簡上字第537號頸椎挫傷併第4、5節椎間盤突出、第7頸椎棘突骨折500,000 元
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4年度簡上字第306號右側第一及第二肋骨骨折、第三胸椎及第五胸椎壓迫性骨折350,000 元
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4年度桃簡字第83號第十一胸椎壓迫性骨折、第一腰椎閉鎖性骨折300,000 元
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4年度中簡字第320號第五胸椎爆裂性骨折等300,000 元
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5年度岡簡字第91號腰椎第三節急性壓迫性骨折300,000 元

看其他傷勢部位的行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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慰撫金屬非財產上損害賠償(民法第 195 條),由法院斟酌傷勢、住院天數、後遺症、雙方經濟狀況與過失比例後認定。本頁僅呈現金額分佈供理解實務樣貌,不預測個案結果;金額不含醫療費、工作損失、看護費等其他項目。資料來源: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,本頁判決期間 2026-05-07 至 2026-05-29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