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禍死亡的精神慰撫金行情

死亡案件的慰撫金由遺屬(父母、配偶、子女)依民法第194條各自請求,因此判決金額常是「每人若干元」而非總額,統計時需留意這點。此類案件也涉及強制險死亡給付與扶養費請求。

本頁共分析 22 件判決:中位數 1,800,000 元,常見區間(中間 50%)為 1,500,000 至 2,800,000 元,最低 600,000 元、最高 5,000,000 元。較全國中位數 120,000 元高約 1400%。

慰撫金屬非財產上損害賠償(民法第 195 條),由法院斟酌傷勢、住院天數、後遺症、雙方經濟狀況與過失比例後認定,本頁僅呈現金額分佈供參考,不預測個案結果。金額不含醫療費、工作損失等其他項目。

死亡案件的縣市金額分佈

死亡案件的縣市金額分佈件數最低常見區間中位數最高
桃園市41,200,0001,800,000–4,000,0002,000,0004,000,000
雲林縣4600,0001,500,000–3,000,0002,000,0003,000,000
彰化縣31,000,0001,000,000–4,500,0001,500,0004,500,000
臺北市31,500,0001,500,000–2,800,0001,500,0002,800,000

判決案例(依金額排序,附案號可查證)

法院案號傷勢准許慰撫金
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5年度朴簡字第48號死亡5,000,000 元
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115年度彰簡字第180號死亡4,500,000 元
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5年度壢簡字第417號死亡4,000,000 元
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4年度簡字第109號死亡3,000,000 元
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4年度簡上字第65號死亡3,000,000 元
臺灣高等法院115年度簡字第2號死亡2,800,000 元
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114年度重簡字第2286號死亡2,500,000 元
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5年度簡字第13號死亡2,000,000 元
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4年度桃簡字第2549號死亡2,000,000 元
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4年度簡上字第44號死亡2,000,000 元
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基隆簡易庭115年度基簡字第209號死亡1,800,000 元
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3年度桃簡字第1976號死亡1,800,000 元

其他傷勢類型的行情

相關頁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