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井住友職災保險在台灣怎麼保?明台產物、雇主補償與雇主意外責任險差別

發布日期:2026-03-18|作者:黃俊誠 保險理賠顧問

在台灣承保的是明台產物

依明台產物保險官網的公司介紹,明台產物於 2005 年加入三井住友海上集團(MSIG),2010 年隨母公司整併成為 MS&AD 保險集團成員。保險局觀測站的產險公司清單中列名的是「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」,所以在台灣要投保或理賠三井住友集團的產險商品,對象是明台產物。理賠服務專線請以保單或明台產物官網公告為準。

員工出事時,老闆面對的三層責任

責任 法源 要不要雇主有過失 可以用什麼轉嫁
勞保/職災保險給付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—(依法應投保) 本身就是保險
勞基法補償責任 勞動基準法第 59 條 不問雇主有無過失 雇主補償責任保險
民法損害賠償責任 民法第 184、193、195 條 雇主有故意或過失才成立 雇主意外責任保險

《勞動基準法》第 59 條的補償包括:必需的醫療費用;醫療期間按原領工資補償;失能一次補償;死亡時給與五個月平均工資的喪葬費,並一次給與遺屬四十個月平均工資的死亡補償。勞保已給付的部分,雇主得予以抵充。

第 60 條規定,雇主依第 59 條給付的補償金額,得抵充就同一事故所生損害之賠償金額。

兩張保單最常被搞混

名稱相近,轉嫁的是不同層的責任。完整比較見雇主意外責任險

投保前要準備的資料

自己這一行的職災風險有多高,可以先看職業災害統計。保費由保險公司依行業、人數、保額等條件核保報價,本站不提供估算金額。

員工發生職災後

  1. 立即救護,保存現場與相關紀錄
  2. 依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規定辦理通報
  3. 勞工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職災保險給付(領取保險給付的請求權,自得請領之日起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,職保法第 37 條)
  4. 雇主依勞基法第 59 條補償,勞保已給付部分可抵充;受領補償權自得受領之日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(勞基法第 61 條)
  5. 雇主投保的商業保險,依保單條款通知保險公司並申請理賠

常見問題

Q:已經幫員工保勞保,還需要雇主險嗎? A:勞保職災給付可以抵充勞基法補償,但補償責任與民法損害賠償責任仍可能有差額。要不要保、保多少,看您的行業風險與能承受的差額,詳見雇主意外責任險

Q:上下班途中出事算職災嗎? A: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有通勤事故的認定規定,是否符合要依個案事實與主管機關的認定標準判斷,可以參考職災認定與補償申請指南

Q:理賠有爭議怎麼辦? A:商業保險的爭議,先向保險公司申訴,30 日內未獲妥適處理,60 日內可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請評議(免費服務專線 0800-789885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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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依公開法規與保險公司公開資料整理,非針對任何特定保險公司之評價或指控。各項給付的申請期限與應備文件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。

標籤:三井住友、職災補償保險、職業災害、企業保險、勞工保險、職災理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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