強制險理賠上限是多少?超過部分誰來賠?

發布日期:2026-05-01|作者:黃顧問 | 理賠權研究所

強制險是什麼?保障對象是誰?

強制汽車責任保險(簡稱強制險)是依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》規定,所有汽機車都必須投保的保險。強制險的保障對象是車禍的受害者(第三人),而非車輛所有人本身。換言之,若您是肇事方,強制險保障的是您撞傷的對方;若您是受害方,對方的強制險負責賠償您。

強制險各項給付上限(115 年 7 月 1 日起發生的事故)

給付項目 給付上限
死亡給付 最高 300 萬元
失能給付(第 1 至 15 級) 最高 300 萬元
傷害醫療費用 最高 20 萬元

死亡給付:受害者因車禍死亡,死亡給付為每人 300 萬元;死亡、失能與傷害醫療三項合計每人最高 320 萬元。

失能給付:受害者因車禍遺存永久障害,依失能等級給付 8 萬至 300 萬元不等。失能等級共 15 級,第 1 級最重,給付 300 萬元;第 15 級最輕,給付 8 萬元(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第 3 條)。

傷害醫療費用:受害者因車禍就醫的必要醫療費用,最高給付 20 萬元。包含急診、住院、手術、門診、復健等費用,但不包含非必要的醫療費用。

強制險不保障哪些損失?

強制險的保障範圍有限,以下損失均不在強制險的給付範圍內:

財物損失:車輛損毀、個人財物損失,強制險完全不賠。精神慰撫金:強制險不給付精神賠償。工作損失:因車禍無法工作的薪資損失,強制險不給付。看護費用:強制險只給付住院期間的看護費,每日最高 1,200 元、最多 30 日,而且算在傷害醫療 20 萬元額度內,出院後的居家看護不給付。超額醫療費用:醫療費用超過 20 萬元的部分,強制險不給付。

超過強制險上限,如何追加賠償?

途徑一:對方的第三人責任險。若對方有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,超過強制險的部分可向對方的任意險申請。第三人責任險的保障範圍通常包含財物損失、超額醫療費用、精神慰撫金等,保額依對方投保金額而定。對方的賠償責任確定後(和解、調解成立或判決),您可以在保額內直接向其保險公司請求(保險法第 94 條)。

途徑二:直接向肇事者請求民事賠償。依民法第 184 條,因故意或過失侵害他人權利者,應負損害賠償責任。受害者可向肇事者提起民事訴訟,請求強制險不給付的所有損失,包括精神慰撫金、工作損失、看護費用等。

途徑三:自身投保的保險。若您有投保「駕駛人傷害險」或「無保險汽車傷害險」,可向自己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,不受對方是否有保險的影響。

途徑四:職災保險給付。若車禍發生在執行職務中,或上下班途中符合職業傷病審查準則的要件,可以向勞保局申請職災保險給付(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),與強制險給付可以並存。

強制險理賠申請流程

步驟一:向肇事車輛投保強制險的保險公司申請;對方未投保或肇事逃逸時,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申請。步驟二:備妥文件:診斷書、醫療費用收據、警察事故證明、身分證、存摺。步驟三:保險公司應在文件交齊的次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給付(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25 條)。步驟四:若對核定金額有異議,可先向保險公司申訴,未獲妥適處理再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請評議。

常見問題

Q:強制險的申請時效是多久?

A: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14 條,自知有損害發生及保險人時起 2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;自事故發生時起逾 10 年者,亦同。建議盡早申請,以免逾期。

Q:對方是無照駕駛或酒駕,強制險還賠嗎?

A:強制險仍會賠付受害者,但保險公司事後可向肇事者代位求償。受害者不需要因為對方違規而無法獲得強制險賠付。

Q:騎機車被汽車撞,可以申請對方汽車的強制險嗎?

A:可以。強制險採無過失主義(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7 條),不論對方有沒有過失,您作為車外第三人都可以向那輛汽車的強制險申請給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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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籤:強制險、強制汽車責任保險、理賠上限、第三人責任險、超額賠償、強制險申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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