強制險理賠上限是多少?超過部分誰來賠?
發布日期:2026-05-01|作者:黃顧問 | 理賠權研究所
強制險是什麼?保障對象是誰?
強制汽車責任保險(簡稱強制險)是依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》規定,所有汽機車都必須投保的保險。強制險的保障對象是車禍的受害者(第三人),而非車輛所有人本身。換言之,若您是肇事方,強制險保障的是您撞傷的對方;若您是受害方,對方的強制險負責賠償您。
強制險各項給付上限(2024 年最新)
| 給付項目 | 給付上限 |
|---|---|
| 死亡給付 | 最高 200 萬元 |
| 殘廢給付(第 1 至 15 級) | 最高 200 萬元 |
| 傷害醫療費用 | 最高 20 萬元 |
死亡給付:受害者因車禍死亡,可請求最高 200 萬元的死亡給付,包含喪葬費用 30 萬元及死亡給付 170 萬元。
殘廢給付:受害者因車禍遺存永久障害,依殘廢等級給付 5 萬至 200 萬元不等。殘廢等級共 15 級,第 1 級最重,給付 200 萬元;第 15 級最輕,給付 5 萬元。
傷害醫療費用:受害者因車禍就醫的必要醫療費用,最高給付 20 萬元。包含急診、住院、手術、門診、復健等費用,但不包含非必要的醫療費用。
強制險不保障哪些損失?
強制險的保障範圍有限,以下損失均不在強制險的給付範圍內:
財物損失:車輛損毀、個人財物損失,強制險完全不賠。精神慰撫金:強制險不給付精神賠償。工作損失:因車禍無法工作的薪資損失,強制險不給付。看護費用:住院或居家看護費用,超過醫療費用上限的部分不給付。超額醫療費用:醫療費用超過 20 萬元的部分,強制險不給付。
超過強制險上限,如何追加賠償?
途徑一:對方的第三人責任險。若對方有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,超過強制險的部分可向對方的任意險申請。第三人責任險的保障範圍通常包含財物損失、超額醫療費用、精神慰撫金等,保額依對方投保金額而定。
途徑二:直接向肇事者請求民事賠償。依民法第 184 條,因故意或過失侵害他人權利者,應負損害賠償責任。受害者可向肇事者提起民事訴訟,請求強制險不給付的所有損失,包括精神慰撫金、工作損失、看護費用等。
途徑三:自身投保的保險。若您有投保「駕駛人傷害險」或「無保險汽車傷害險」,可向自己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,不受對方是否有保險的影響。
途徑四:勞保職業傷害給付。若車禍發生在上下班途中或工作時,可同時申請勞保職業傷害相關給付,與強制險給付不衝突。
強制險理賠申請流程
步驟一:向任一強制險承保公司申請(不限於對方的保險公司)。步驟二:備妥文件:診斷書、醫療費用收據、警察事故證明、身分證、存摺。步驟三:保險公司審核,通常 10-30 個工作天完成。步驟四:若對核定金額有異議,可向保險公司申請複核,或向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申訴。
常見問題
Q:強制險的申請時效是多久?
A: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14 條,強制險的請求權時效為 2 年,自知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算。建議盡早申請,以免逾期。
Q:對方是無照駕駛或酒駕,強制險還賠嗎?
A:強制險仍會賠付受害者,但保險公司事後可向肇事者代位求償。受害者不需要因為對方違規而無法獲得強制險賠付。
Q:騎機車被汽車撞,可以申請對方汽車的強制險嗎?
A:可以。只要對方汽車是肇事車輛,受害者即可向對方的強制險申請賠付,不受受害者是否騎機車的影響。
延伸閱讀與相關資源
相關服務
免費試算工具
地區服務
理賠透明化
相關文章
標籤:強制險、強制汽車責任保險、理賠上限、第三人責任險、超額賠償、強制險申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