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商要保什麼保險:你不是製造商,法律卻可能把你當製造商
很多電商賣家以為自己只是「轉賣」,商品出問題是工廠的事。但消費者保護法的設計剛好相反:經銷商跟製造商連帶負責,自己進口的商品直接被視為製造者,把商品拆包、分裝、換包裝重新貼標的,也被視為製造者。原廠在國外、消費者告不到的時候,實務上就是由賣家承擔。賣食品的電商還多一層:製造加工或輸入的食品業者,依衛福部規定必須投保產品責任保險。這一頁把「你是哪一種角色、依法要負什麼責任、要不要保」拆開講。
適用業態:網路商店、蝦皮與團購賣家、自有品牌、代購與進口商。
電商依法必須投保的保險
食品業者投保產品責任保險 第二點(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三條訂定)
應投保產品責任保險(以下簡稱本保險)之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業者(以下簡稱食品業者),其業別及規模如下:(一) 製造、加工或調配業:具有商業登記、公司登記、工廠登記、稅籍登記或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者。(二) 輸入業:具有商業登記、公司登記、工廠登記或稅籍登記者。(三) 餐飲業:具有商業登記、公司登記或工廠登記者。
賣食品的電商要先看自己屬於哪一類:自己製造、加工、調配(包含只有稅籍登記的),或是自己進口的,都在強制範圍內。這份規定列的是製造加工調配業、輸入業、餐飲業三類;單純向國內業者進貨轉賣是否需要投保,規定沒有列入,以主管機關認定為準。
資料來源:衛生福利部(110年9月28日衛授食字第1101302156號公告修正)(2026-09-13 核對)。
食品業者投保產品責任保險 第四點(最低保險金額與保險費)
最低保險金額:1. 每一個人身體傷害之保險金額:新臺幣一百萬元。2. 每一意外事故身體傷害之保險金額:新臺幣四百萬元。3. 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失之保險金額:新臺幣零元。4. 保險期間內之累計保險金額:新臺幣一千萬元。……(五) 本保險之保險費,依保險產品視實際情況逐案議定。
法規訂的最低保額與保費議定方式。食品以外的商品沒有這種全國性的強制投保規定。
資料來源:衛生福利部(110年9月28日衛授食字第1101302156號公告修正)(2026-09-13 核對)。
出事時要賠多少,由這幾條決定
消費者保護法第 7 條
從事設計、生產、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,於提供商品流通進入市場,或提供服務時,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,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。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、身體、健康、財產之可能者,應於明顯處為警告標示及緊急處理危險之方法。企業經營者違反前二項規定,致生損害於消費者或第三人時,應負連帶賠償責任。但企業經營者能證明其無過失者,法院得減輕其賠償責任。
製造商(包括被視為製造商的賣家)負無過失責任,還有警告標示義務——商品頁與包裝上的使用警語,法律上是有意義的。
資料來源:全國法規資料庫(2026-08-30 核對)。
消費者保護法第 8 條
從事經銷之企業經營者,就商品或服務所生之損害,與設計、生產、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連帶負賠償責任。但其對於損害之防免已盡相當之注意,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,不在此限。前項之企業經營者,改裝、分裝商品或變更服務內容者,視為第七條之企業經營者。
單純轉賣的經銷商跟製造商連帶負責,唯一的免責出口是證明自己「已盡相當之注意」。第二項是電商最容易踩到的地方:改裝、分裝商品就被視為製造者,等於放棄了這個出口。
資料來源:全國法規資料庫(2026-08-30 核對)。
消費者保護法第 9 條
輸入商品或服務之企業經營者,視為該商品之設計、生產、製造者或服務之提供者,負本法第七條之製造者責任。
自己進口、跨境代購的商品,法律上直接把你當成製造者。國外原廠告不到時,消費者就找你。
資料來源:全國法規資料庫(2026-08-30 核對)。
電商最常出的事
- 賣出的電器、充電設備過熱起火或爆炸
- 食品、保健食品造成過敏、中毒或標示不實
- 兒童用品的零件脫落造成誤吞
- 化妝品、清潔用品造成皮膚傷害
- 自己分裝、重新包裝後的商品出問題(依消保法第 8 條被視為製造者)
- 進口商品因國外原廠無法追償,由進口商承擔全部責任
勞動部職災統計:這一行的員工風險
電商在官方統計裡歸在批發及零售業,這組數字是員工(揀貨、包裝、倉儲)的職業災害。電商真正的主要風險是賣出去的商品造成別人受傷,那一塊不在職災統計裡。
| 行業 | 勞工人數 | 失能傷害人數 | 每十萬勞工發生率 | 死亡人數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批發及零售業 | 421,942 | 1,551 | 367.6(45 個行業中第 18 高) | 7(第 3 多) |
資料來源: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災害統計開放資料,2024 年。統計對象為事業單位陳報之受僱勞工職業災害,不含顧客或第三人受傷。看全部行業的職災統計。
電商該看哪幾張保單
- 產品責任險:賣出去的商品造成消費者身體傷害時賠的保單;食品的製造加工與輸入業者依法必須投保,非食品則是轉嫁消保法責任的主要工具。
- 貨物運輸險:自己進口的貨物在運送途中毀損或滅失;運送人的賠償責任有法定上限,常常不夠抵貨價。
- 商業火險:倉庫裡的存貨被火燒或水損的損失;電商的存貨金額變動大,保額要依常態存貨估。
- 雇主意外責任險:揀貨、包裝、搬運人員在倉庫受傷時,勞保以外應由雇主負擔的賠償責任。
保費怎麼算、報價前先準備這些
產險保費依承保條件逐案核保,沒有公定價;每一張保單的計算方式寫在各險種頁的「這個險的保費怎麼算」。報價前把下列資料準備好,拿到的報價才有參考價值:
- 商品類別清單(食品、電器、兒童用品、化妝品要分開列)
- 你的角色:自己製造、委託代工、進口、分裝或單純轉賣
- 上一年度銷售額與銷售地區(有無外銷)
- 登記類別(商業、公司、稅籍登記)
- 商品的檢驗或認證文件
- 與原廠或供應商的合約中責任分擔的約定
常見問題
我只是在網路上轉賣,商品出事也要負責嗎?
要。消保法第 8 條規定從事經銷的企業經營者與製造者連帶負賠償責任,除非能證明自己對損害的防免已盡相當的注意。如果你有拆包、分裝、換包裝,依同條第二項就被視為製造者,連這個免責出口都沒有了。
在網路上賣自己做的手工餅乾,需要保產品責任險嗎?
衛福部規定的強制範圍中,食品製造、加工或調配業者只要有商業登記、公司登記、工廠登記、稅籍登記或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之一,就應投保。沒有任何登記的個人賣家不在這份規定的文字範圍內,但消保法的責任仍然存在,而且沒有登記本身可能有其他法規問題。
跨境代購的商品出問題,消費者可以找我嗎?
可以。消保法第 9 條規定輸入商品的企業經營者視為該商品的製造者,負第 7 條的製造者責任。國外賣家或原廠通常告不到,實務上就是由在台灣的進口或代購者承擔。
電商的產品責任險保費怎麼算?
保險公司會看商品類別、銷售規模、銷售地區與選擇的保額核保;食品業者的規定也明寫保費逐案議定。電器、兒童用品、保健食品這類風險較高的商品,核保時要提供的資料通常比較多。
其他行業該保什麼
本頁說明法規要求與保單分工,不構成特定商品的推薦;承保範圍、除外責任與賠償限額以各保險公司的保單條款為準,地方自治法規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。免費諮詢投保規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