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禍調解聲請書填寫指引

車禍調解聲請書範本與填寫指引:依鄉鎮市調解條例第 13 條判斷該去哪個公所、要帶哪些文件、調解免費、不會錯過刑事告訴期限,並可下載照您案件寫好的調解聲請書草稿(Word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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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
車禍調解申請書要去哪裡拿、要寫什麼?

調解聲請書由受理的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提供,各公所格式不同,也可以到現場口頭聲請、由公所做成筆錄。要寫的重點是:雙方當事人的姓名住址、調解事由(事故時間地點與經過)、爭議情形與請求的金額。本頁可以先把這些內容整理成 Word 草稿,到公所照抄或附上。

車禍調解要去哪一個公所?

看雙方住哪裡(鄉鎮市調解條例第 13 條):住同一個鄉鎮市區,就去那個公所;不同鄉鎮市區時,民事求償向對方住所地的公所聲請,刑事的過失傷害可以向對方住所地或事故發生地的公所聲請。雙方都同意、受理的調解委員會也同意時,可以選一個都方便的公所。

車禍調解要錢嗎?

不用。鄉鎮市調解除了勘驗費要當事人實支之外,不得收取任何費用(鄉鎮市調解條例第 23 條)。

在調解期間,會不會錯過刑事告訴的 6 個月期限?

過失傷害是告訴乃論,要在知悉犯人後 6 個月內告訴。由有告訴權的人聲請調解、調解不成立時,可以請公所把案件移送檢察官偵查,並且視為在聲請調解時就已經告訴(鄉鎮市調解條例第 31 條)。所以在期限內先聲請調解,就不會因為談調解而錯過告訴期限。

調解成立之後,對方不付錢怎麼辦?

調解成立後,公所會在 10 日內把調解書送法院審核;法院核定後,民事調解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(鄉鎮市調解條例第 26、27 條),對方不付可以直接聲請強制執行,不必再打官司。

勞資爭議的調解申請書也是這一份嗎?

不是。職災、薪資這類勞資爭議的調解,是向地方政府勞工局(處)申請勞資爭議調解,適用勞資爭議處理法,申請書向勞工局索取。本頁處理的是車禍這類民事、告訴乃論刑事事件在鄉鎮市區公所的調解。

下載調解聲請書草稿需要付費嗎?

不用付費。去哪個公所、要帶什麼,畫面上都免費看得到;下載 Word 草稿時,請您留一個聯絡方式(電話或 Email 擇一)。除非您勾選「請顧問幫我看」,我們不會主動聯絡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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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去哪個公所聲請(鄉鎮市調解條例第 13 條)

聲請調解事件之管轄如下:一、兩造均在同一鄉、鎮、市居住者,由該鄉、鎮、市調解委員會調解。二、兩造不在同一鄉、鎮、市居住者,民事事件由他造住、居所、營業所、事務所所在地,刑事事件由他造住、居所所在地或犯罪地之鄉、鎮、市調解委員會調解。三、經兩造同意,並經接受聲請之鄉、鎮、市調解委員會同意者,得由該鄉、鎮、市調解委員會調解,不受前二款之限制。

白話說:雙方住同一個鄉鎮市區,就向那個公所的調解委員會聲請;不同鄉鎮市區,民事求償要向「對方」住所地的公所聲請,車禍的刑事部分(過失傷害)則可以向事故發生地的公所聲請。雙方都同意的話,也可以選一個都方便的公所。聲請調解免費。

調解的規則重點

書面或口頭都可以聲請

聲請調解可以用書面,也可以到公所用口頭聲請(由公所做成筆錄)。書面聲請要按對方人數附上繕本,並寫明調解事由與爭議情形。(鄉鎮市調解條例第 10 條)

不收費

調解除了勘驗費要當事人實支之外,不得收取任何費用。(鄉鎮市調解條例第 23 條)

已經在一審法院辯論終結的事件不能再聲請

同一件事如果已經在第一審法院辯論終結,就不能再到公所聲請調解。(鄉鎮市調解條例第 10 條第 3 項)

刑事告訴期限:聲請調解就視為已經告訴(調解不成立時)

過失傷害是告訴乃論,要在知悉犯人後 6 個月內告訴。由有告訴權的人聲請調解、調解不成立時,可以請公所把案件移送檢察官偵查,並且視為在聲請調解時就已經告訴——所以在期限內先聲請調解,不會因為談調解而錯過告訴期限。(鄉鎮市調解條例第 31 條)

調解成立:送法院核定,效力等同確定判決

調解成立後,公所在 10 日內把調解書送法院審核;法院核定後,民事調解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,對方不付可以直接聲請強制執行,同一件事也不能再起訴或告訴。調解書記載同意撤回告訴並經核定的,視為撤回告訴。(鄉鎮市調解條例第 26 條、第 27 條、第 28 條)

調解不成立:可以拿到不成立證明書

調解不成立時,可以請調解委員會發給調解不成立證明書,應於聲請後 7 日內發給。之後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。(鄉鎮市調解條例第 30 條)

另一條路:直接向法院聲請調解

因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民事爭執,起訴前原則上要先經法院調解,所以也可以直接向地方法院聲請調解。(民事訴訟法第 403 條第 1 項第 7 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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